女作家诉韩某导演性骚扰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韩某在7日内赔偿并赔礼道歉。
微博上一名名为“喜阳”的编剧报警称自己被韩导演猥亵,随后被拘留10天。10月22日,“喜阳”将韩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时隔两个多月,澎湃新闻(www.thePap.cn)从委托人“昔阳”、律师李瑛处获悉,原告“昔阳”诉韩某一案在性骚扰损害赔偿责任一审纠纷中胜诉。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韩主任赔偿“喜阳”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2000余元。法院责令韩某向昔阳书面赔礼道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喜阳》表示,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韩某的淫秽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案件起因确定为性骚扰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无不当行为,经法院确认。
此外,法院认为,考虑到韩某对本案纠纷负有责任,且侵权发生后未向“昔阳”作出赔偿和赔礼道歉,且在庭审中未正确认识到此侵权行为对“昔阳”造成的损害,法院认为本案诉讼费用应由韩某承担。
西阳告诉澎湃新闻,事发至今已近450天。为了起诉,“我一直承受着比较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一方面,我需要保持理性的思维。另一方面,我必须应对这一事件的负面影响。”但是有一件事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改变。我希望寻求司法公平和正义。“
“喜阳”表示,被告韩某是否会继续上诉尚不得而知,“我希望尽快回归创作,慢慢调整我的状态。”
据澎湃新闻网之前的一篇报道,微博用户“西阳”于9月9日在微博上发帖。2020年27日,他在9月27日晚上以祝酒的名义两次被韩猥亵。25.“(他)拥抱我坐在桌边,用力吻我的耳朵。”
2020年10月5日,韩某董事通过其注册公司的官方微信账号回应称,“黄某在舆论空间公开诽谤我一事,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家庭生活,我将追究他的法律责任,适时公布当晚的监控录像。”
韩某当时回应称,他在9月25日晚的宴会上与黄某相处融洽,黄某并未表现出任何不满。回复中还提到,黄某与其影视公司有项目合作,两人仍有劳资纠纷。
2020年10月30日,《昔阳》向澎湃新闻提供了济南市公安局雪野旅游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写道,韩某于2020年9月25日晚在济南市莱芜区雪野街道办事处韩某某美术馆宴请时与XX拥抱接吻。韩某的淫秽违法行为成立。济南市公安局雪野旅游区分局决定对韩某处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2日上午,西阳起诉韩某导演因性骚扰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西阳律师李瑛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在损害责任纠纷中,西阳的上诉主要是希望法院认定韩某受到性骚扰,判其赔偿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损害。
李瑛表示,由于韩某的性骚扰和随后的网络侵权,西阳给西阳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损害,西阳分别提起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和网络侵权民事诉讼。
昔阳的微博主页显示,其在微博上获得作家认证。其微博简介为:编剧、青年作家、媒体人。
据相关报道,韩是中国内地男导演、编剧和制片人,他的电影成功入围2018年戛纳电影节中国电影荣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