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原来是这样计算的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网上为大家搜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的,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买农产品,10%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货物的农产品,税率为13%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对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税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低税率。
下列货物除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外,还应按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1.对下列应税货物实行13%的低税率增值税: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供暖、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产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下列应税劳务实行低税率增值税:
①提供运输、邮政服务,税率为11%。
②提供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①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收费率。
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为3%。纳税人提供不同税率、不同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增值税实行抵扣税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应当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法定抵扣凭证抵扣税款,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