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是怎样规定软件专利申请的
软件专利撰写目前是专利代理行业的热点问题,互联网企业有大量涉及软件的技术需要得到专利保护,如何能够获得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是企业最为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软件专利概述
1.随着计算机、互联网、通信、软件等技术的飞速发展,对软件技术专利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美国在上述技术领域具有绝对优势,是第一个为软件技术提供专利保护的国家。而在欧盟,由于其软件技术并不优于美国,所以欧盟长期没有提供专利保护。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欧盟对软件技术可专利性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为软件技术提供专利保护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
2.我国对软件技术提供专利保护的起步较晚,最开始时一般要求软硬件结合方可申请软件专利,纯粹的软件设计思想并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然而近些年,随着互联网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开始对软件技术提供专利保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审查指南》的第二部分第九章,也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进行重点论述。由于软件专利的特殊属性,也使软件专利基本上成为了专利撰写要求最为严格的专利类型。在我国,许多软件技术没有能够获得专利授权,并不是因为网络技术本身不够先进,主要是由于撰写质量差,导致了专利驳回。
二、申请软件专利的法律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专利计三类: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主义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做出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软件技术通常以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形式进行保护。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者其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按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研究对象或者公司审计对象进行有效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