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放开管理”的改革意见指导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和服务自由化”的决策和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的要求,政府加大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力度,2021年出台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放开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16项改革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化专利商标注册申请便利化改革。目前专利商标业务已经在31个省(区、市)实现了“一窗通办”的专利商标业务。同时,继续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全程化。并在办理专利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业务过程中,推行告知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专利代理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经验。此外,在审查周期方面,2021年,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3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18.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一般商标注册周期压缩至7个月。
二、可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均等化和可及性。前不久,我局发布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信息3大类49项服务项目的线上线下获取路径,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加快发展建设、有利于人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如上所述,到2021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实现省级全面覆盖,拥有省级服务机构52家,地级市服务机构104家。同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了101个技术创新中心,与教育部建立了80所高校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注册了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88家。
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和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功能,推进与局政府网站在内的各级政府网站、科技创新持中心的合作。 此外,还有与上述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网站等资源平台的链接。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知识产权质押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查询”、“单窗口展示”。
五、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向公众开放了10种知识产权数据,并首次公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欧盟商标查询系统,首次向公众提供外国商标查询服务。
就在几天前,我局刚刚印发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这也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全面支撑和高效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