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金额的计算和抵扣的运费项目
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可抵扣的运费项目有哪些?接下来,是早鸽网顾问准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运费可抵扣金额的计算
按照企业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规定,运费发票上的金额应作不含税价,扣除率为7%。因此有:
可抵扣金额=(运费+建设基金)x7%。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100)x7%=77(元)。
二、允许抵扣的运费项目
在企业实际工作中,因业务种类繁多,运费的发生也相当频繁,且性质各异,并非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运费都可抵扣。为正确计算应纳税金,有必要对准予抵扣的货物项目研究范围再作一次限定和说明。
1.运费的发生是为了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含视同销售)。
在此条件下,未购买或出售的货运发票不可扣减。 企业外出参加商品展览会的,货物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转移,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或检验所发生的运输费不予扣除。
2..有关货物必须纳税。
对于免税商品来说,运费是不能抵扣的,因为不交税。但如果免税商品本身可以计算进项税并已扣除,相应的运费也可以扣除。
(1)所指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旧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人民政府、国际贸易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2)允许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的免税商品,是普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商品。
3.应税货物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扣除。
(1)购进固定资产。
(2)非应税项目采购的货物。
(3)购买免税商品。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经济损失的购进货物。
(6)因非正常损失而购买的用于在产品和产成品消费的货物。
(7)纳税人购买货物或者服务,未按照规定领取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专用发票未注明增值税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