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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劳务所得的定义,形式有哪些

独立劳务所得 转载:www.zaoge.com 998人看过 2022-04-27 11:37:10
独立劳务所得

独立劳务所得是指劳务提供者从事劳动活动所取得的所得。对非居民公司的营业利润征税原则一般适用于所有国家。

独立劳务所得可以以三种形式确定:固定基数或常设机构、逗留期限和收入支付人。

(1)固定基地或者常设机构。如果独立劳动者在缔约国建立了固定基地或常设机构,并通过该固定基地或常设机构获得收入,缔约国可确定该独立劳动者的收入来自其境内。

(2)停留时间。如果独立劳动者在一缔约国停留超过183天,并在此期间取得收入,则该缔约国可认为该收入来源于其本国领土。

(3)所得支付者。如果某独立劳动者取得的收入是由缔约国一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支付方式或者设在其境内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支付,并且数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该缔约国就可以确认这笔收入是在其本国境内取得的。

独立劳务所得的定义,形式有哪些

目前,在所有签署的国际税收协定中,大多数条款规定的前两个条件,只要是确认收入来源,只有少数协定要求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以确认收入来源。

税收协定的独立个人劳务条款一般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专业服务或其他独立活动取得所得,只能在该缔约国征税。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1)在缔约国另一方有进行上述活动的固定基地。在这种情况下,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 

(2)在有关纳税年度开始或结束的任何12个月内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在这种情况下,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仅对在该缔约国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

如果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未包括在税收协议中,则应使用常设机构条款来确定其是否构成来源国负有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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