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发明专利的专利审查程序不同于其他专利,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审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将根据专利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在核对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申请人不提出提前披露请求的,在申请之日起满十五个月后才进入公开准备阶段。如果申请人要求事先披露,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过程。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将进入实际审查程序。在实际审查过程中,会综合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如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或存在各种缺陷,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经多次答复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5.授权阶段。
专利局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对专利申请的描述项进行校对和修改后,应当发出授权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在2个月内按通知要求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如果按期完成登记手续,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于两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未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