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原值的意思和作用
房产税主要是以房屋为征收税对象,是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成本收入为计税依据,以此来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房产税原值。
1.房产税的原值是房产税从价征收的一个指标。该房产税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辅助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采暖、卫生、通风、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和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简单地说,这就是房产建造时的总花费。
2. 房产税原值为房地产的账面原值,有的包含土地价值,土地单独列账。 缴纳房地产税时,以该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未计入房地产价值的土地价格为计税依据。 应交房产税=房产(含土地)原值*70%*1.2%。
3.房产税的计征方式有四种:居民自用的住宅房产免征房产税;出租(经营用)房产按年租金12%缴纳物业税。 在其他情况下,按房产原价缴纳房产税的1.2%;在特殊情况下,免收租金,按市场平均价格收取。
4.土地评估也应当按照会计规定办理。按照会计规定计入无形资产核算的,应当计入房产原值,并缴纳房地产税。
二、房产税计税原值有什么用。
1.按房产原值计算纳税的财产,无论是否记入会计帐簿,均按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该房屋的原价,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纳税人未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计算、记录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整或者复核。
2.在房产原值的地价以历史成本为准。 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对地价进行摊销的,在确定房产税原值时,不得从地价中扣除分期摊销价值。
3.有的省市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
4.纳税人的房屋既有出租又有自用的,应当划分出租房屋和自用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