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升位申请书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最低开票限额标准
随着当今社会公众意识的提高,大家在生活和工作中会经常用到申请表。如果你想通过申请表表达你的愿望,你需要有逻辑地、礼貌地表达出来。下面,是早鸽网顾问准备的发票升位申请书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发票升位申请书的开票限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提高其开票限额: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十万元的开票限额。
(2)申请百万元开票限额。工业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不含免税商品销售收入,下同)累计在2000万元(含)以上,商贸物流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5000万元(含)以上。
(3)申请1,000万元的发票限额。工业生产企业连续十二个月(含)应税销售收入累计超过一亿元(含) ,商贸物流企业连续十二个月(含)应税销售收入累计超过两亿元(含)。
(4)申请亿元的开票限额。工业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累计实现应税销售收入10亿元(含)以上。
(5)新成立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含)以上,预计营业收入在2000万(含)以上),可以连续12个月(含)内按预计应纳税销售收入申请发票限额。
(6)小规模纳税人向国税机关申领专用发票,发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
(7)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降低其开票限额:
(1)自发票限额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不符合发票限额的申请标准的。
(2)自开票限额授权之日起,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连续12个月(含)低于授权开票限额申请标准的50%。
(3)新办大中型工业生产企业可以连续12个月(含)到期后,应税销售收入达不到已授权开票限额申请标准的。
需要调整或者减少纳税人发票限额的,国家税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发出调整或者减少增值税最高发票限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