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所得税清缴和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的定义
经营所得是指:
(一)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所得,以及在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内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个人从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转租中取得的收入;
(四)个人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要怎么来办理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体承包经营人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收入并接受审计征收的,应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税金如何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为各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营业收入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损失总额
成本费用: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计入分配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损失: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固定资产和存货损失、损坏、报废、转移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二.取得营业收入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在计算其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结算时扣除。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专项扣除: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填写申报单
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体承包经营者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通过审计、征收取得营业收入的,适用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
年度汇总申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体承包经营人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地以上取得营业收入时,办理个人所得税合并计算年度合并纳税申报表时,适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